婚前協議,現在被一些準備結婚的人提上了議事日程。有人覺得婚前協議可以對婚后的財產進行約定、減少以后發生沖突的可能,也有人覺得“兩口子過日子,提錢很傷感情”。(12月21日《中國青年報》)

對于婚前協議,國人持何種態度?上周,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對1999名受訪者進行了專項調查,結果顯示,57.9%的受訪者表示能接受簽署婚前協議,21.7%的受訪者不能,20.5%的受訪者不好說。41.8%的受訪者認為婚前把底線講清楚對雙方都有好處,而40.1%的受訪者認為這表明雙方并沒有在婚前形成信任感。
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不過,受傳統觀念影響,國人對婚前協議還是大有“看法”的。有的人認為簽署婚前協議,會讓兩人的感情產生“隔閡”,尤其是你的、我的分得十分清楚,讓人心里很不舒服;還有的人認為,雙方簽署婚前協議,表明婚前雙方缺乏信任感,缺乏信任感的婚姻顯然也不可能是牢固的。此外,還有的人認為,簽署婚前協議沒有多大用處,到時候如果對方不認賬怎么辦,不還得打官司,鬧得不亦樂乎嗎?
其實,時代已經發展了,私人財產問題越來越多地受到法律的保護,關于財產問題,早已是婚姻邁不過去的一道“坎”。如今,隨著公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財富積累的越來越多,特別是生活節奏的日益加快和婚姻自由度的不斷提高,離婚率也在不斷增長,而因離婚引發的財產糾紛更是大幅增長,甚至一些人為了爭奪財產而“打得不可開交”,甚至反目成仇。
婚姻雙方積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本身并沒有什么過錯,但是由于婚前沒有對財產等進行“約定”,到了“節骨眼”上就會在某些問題上糾纏不清。經濟社會需要一定的金錢和物質做保障,這就決定了簽署婚前協議的積極作用。一來,簽署婚前協議不是不信任,恰恰相反,是更加坦誠、更加理智的信任。二來,因為諸多原因,一些家庭的婚姻解體,按照婚前協議,財產分割將各有歸屬,這也省得雙方成為冤家;榍皡f議,這或許也是避免出現這種極端復雜情況的有效保護。
所以說,國人的觀念隨著時代的發展進步也理應轉變。別把“婚前協議”想象的那么糟糕,婚前協議或許對于建設“法治家庭”將有很大幫助,婚前把財產情況說清楚,離婚時按照婚前約定公平、理智地處理財產,這種做法,總比到時候打官司、雙方反目成仇要好得多。 舒心萍